法院当庭宣判时,父母泪流满面
阅读提示:这是一群由青少年纠合的持刀抢劫犯罪团伙,成员平均年龄17岁。然而,正是这些年幼、稚气未脱的青少年却抢劫达12起,甚至还有入室抢劫。这些人白天基本上都在网吧度日,一到晚上,他们就游荡于开发区三环广场附近。作案对象多为单身男女,所抢财物包括钱包、手机等,有时连香烟也不放过。而抢来的财物,却只被他们拿来吃几顿饭、上几次网。昨日上午,三峡坝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6名少年都受到了法律公正的处罚。
少年自首,引出重大案情 “有人抢劫!”一声叫喊惊动了过往行人。当人们围上前时,劫匪早已不见踪影,只有一位男士站在原地,表情显得很无奈。“刚才有3个手上拿刀的年轻人抢走了我的手机和几十块钱……”遭抢的男士对别人说道。 这是2007年12月13日晚上7时50分许,发生在开发区珠海路上的一桩持刀抢劫案。当天晚上8时许,宜昌公安局东山分局在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并组织警力在附近进行布控、勘查。 14日凌晨,在三环广场附近,巡逻的安保队员突然发现一少年到处徘徊,形迹十分可疑,而当安保人员上前进行盘查时,这名少年却低头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经审讯,这名嫌疑人叫黄河,17岁。据其交待,他们一伙有10个人,经常出没在三环广场、创业园等地对未成年人、男女恋人和单身行人进行持刀抢劫。他自己也参与抢劫达7次。通过黄河的交待,警方发现案情重大,于是立刻对案情进行详细调查。在掌握了充分确凿的证据和线索后,2008年1月12日,警方在一网吧内先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李飞、杨北抓获。紧接着,民警又在其他网吧内将剩下的几名犯罪嫌疑人相继抓获。 疯狂抢劫,3个月作案12起 李飞被抓获后,据其交待,从2007年11月18日起到他被抓,他一共抢劫过10次,几乎次次抢劫都有他的份。其中在2007年12月11日晚上,李飞和江安、黄河3人就进行过2次抢劫,那晚,他们分别在开发区创业中心附近和泰富广场附近,持刀抢劫两行人的手机和现金,并且还造成了两行人不同程度的受伤。 2007年11月18日晚上,李飞和赵文、黄河在阳光花园后运河边,抢劫了一行人的手机和现金。11月26日和12月8日晚,李飞、江安、黄河分别窜至阳光花园后运河边和泰富广场附近,采取强行夺包抢走了两行人的手机和皮包。12月9日晚,他们3人又在泰富广场旁的小路上,采用拦截、殴打、持刀威胁的手段将一行人的大腿刺伤并抢走手机和现金。12日晚,赵文伙同他人携带砍刀在开发区金东山市场对面公路上抢劫了一对恋人的手机。 2007年12月14日黄河的被抓并没有让李飞和这群少年感到震慑而收手。虽然他们也胆战心惊了一阵子,但发现好像“没什么动静”后,他们又开始了作案,并且胆子越来越大。在2007年12月23日和2008年1月6日李飞、赵文、刘伟、杨北分别持刀抢劫2名受害人后,他们进行了一次异常胆大的作案。 2008年1月初,一个叫阿君(另案处理)的男子邀约李飞、赵文、刘伟、杨北等人对其同事进行抢劫,并事先准备好了砍刀、匕首、透明胶带等作案工具。9日凌晨,阿君带着他们来到开发区万年村三组其同事陈金租住屋附近,指认住处后就离开了现场。李飞等人闯入屋内后,先是持刀棒对陈金、何光、仇磊进行威胁,然后用透明胶带把这3人的嘴封住,把手、腿捆住,最后抢走了3人的手机3部、人民币400余元。 所抢财物,只为吃饭上网 7月3日上午10时许,法院对他们进行了当庭宣判:判处李飞、刘伟、赵文、江安、黄河、杨北6—10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各自处罚金数千元。 面对几位少年惊愕的表情,法院也给出了作出判罚的理由:李飞等6人以暴力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抢劫罪,且系共同犯罪,其中李飞、赵文、刘伟、杨北系入室抢劫,李飞、黄河、赵文、江安、刘伟系多次抢劫。不过鉴于李飞、黄河、赵文、江安、杨北犯罪时均不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黄河在被司法机关盘查后,主动交待了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罪行,视为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他们都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在进行帮教发言时,李飞的父亲泪流满面,他哽咽地说道:“我很早就和他母亲离了婚,由于家境不好,一直以来我都在忙于生计,没怎么管教过李飞,李飞读完初中后就没有让他再读,孩子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都是我的错……”6位少年的辩护律师在判决之后坦言,作为涉世不深的未成年人,他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从此次犯罪中吸取教训,重新做人,争取早日重返社会。 一位参与审判的检察官告诉记者,当问到他们所抢财物拿去干什么了时,其中一位少年说:“值点钱的东西就拿去卖了,换来的钱我们就一起去好好吃一顿,然后就去上网。”这些无知少年的回答,的确让人感到心痛,他们似乎以为抢劫是个游戏,是不用承担后果的。这位检察官无奈的表示,其中4名少年在提审时都承认自己干了坏事,但没有一个人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在犯罪。当有人问他们:“你们知道你们的这些行为会被法律判处重刑吗?”他们居然都满脸茫然。 检察官说法:少年犯反思 三峡坝区检察院肖爱民:从李飞等6人的基本情况来看,大多数人家庭残缺不全。有的父母离异,有的来自单亲家庭,有的家境贫寒。他们缺失亲情和关爱,缺乏管教,缺少正常教育,缺乏自我约束能力,没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再加上个人游手好闲,好吃懒做而导致走上犯罪道路。 古人云:“子不教,父之过。”父母是孩子最好的榜样。为人父母,当教育孩子谦和礼让,遵纪守法,做具有良好道德观念和是非观念有责任感的人,而不应当如本案的父母亲一样,对自己的孩子缺乏管教和关爱,放任自己的孩子,最终导致孩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希望他们6人的教训能引起所有的家长及社会各界的深思。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