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完全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老社区,由社区居委会牵头,组建物业服务队伍,落实以保洁、保绿、护安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性管理服务;旧住宅小区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可采用选项服务形式,根据多数业主的意愿,确定管理服务项目,测算服务成本和收费标准后,签订服务合同,并在小区内公布实施。同时由物价、房管部门根据考核,对各小区物业管理实行四级收费标准,甲等小区1.2元/平方米,丁级小区0.15元/平方米,小区可根据情况最高上浮20%,但不得超过1.5元/平方米的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