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近日在湖北调研时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扎实地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11月1日新华社)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政治保障。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对于促进农村改革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而,贺国强在湖北调研时,深入工厂企业、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和基层党组织,实地了解企业改革发展、农业生产、农技服务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他强调,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全局,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注意发挥好县(市)和乡镇党委、政府的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开展对中央关于农村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和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贺国强的声声嘱托声声情,不仅体现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殷切希望、对农村改革发展的深切期盼、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情怀,更体现了党中央对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和态度,令人振奋,发人深省。 农村党组织基数大,党员人数较多,既同群众接触最紧密,又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直接实施者,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农村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代表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因此,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情况,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全会作出的一系列相关部署,必将对建设文明、清廉、和谐的乡村产生重大而积极影响。 而贺国强的湖北调研,则是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具体行动,向我们传递着这样的信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件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抓好了,可以为解决老百姓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创造极为有利的条件,可以为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提供极大的帮助,可以为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对此,我们要有足够的重视。要自觉地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寓于新农村建设的总体布局中去思考谋划,放到工作大局中把握定位,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扎实地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效。 可见,贺国强的湖北调研“用心”良苦,寓意深刻,值得基层干部研读品味,感悟真谛,践言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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