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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汪蕾 实习生袁维)秦女士上网购物,轻信对方谎言汇去323元货款。 昨日,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网上购物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 据秦女士介绍,19日她上网在某网站看中一款婴儿用品,通过QQ与店主邹某在线交谈。邹某说商品按批发价出售,而且货到付款。第一次网购的秦女士觉得很可靠,最后以323元的价格谈妥。 22日,秦女士接到一操广东口音男子的电话,自称是某快递公司的,说货物已到让她速汇款取货物。秦女士挂了电话后就往邹某指定的账户付了款,但当她再给快递公司打电话时,提示手机已关机。秦女士又上网联系邹某,但也没有回音,直到昨日货物也没收到。 昨日上午,记者通过秦女士提供的QQ号码与邹某取得联系,佯称要买东西,邹某热心交谈,但提及秦女士的情况时,邹某直接下线再也无法取得联系。 工商部门表示,如果发现自己在网络交易中被骗,要保留相关证据(银行汇款凭证、即时通讯聊天记录、手机短信记录、网上交易信息记录等),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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