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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上官纯青)遵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命令,我市今年冬季征兵工作已经开始,10月9日全市召开了征兵工作会议部署了工作。最近,广大有志青年纷纷打电话、写信或到市征兵办公室询问今冬征兵工作有关政策规定,为此,本报记者于昨日采访了宜昌军分区参谋长、市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石磊同志。 记者:今年的征集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是什么? 石参谋长:应征入伍,保卫祖国,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凡有志于投身国防事业的适龄青年都可报名应征。其基本条件是:年龄条件,男青年为2007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为2007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19岁。文化条件,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非农业户口青年及企业事业单位青年职工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在校生、高等学校无学籍学生及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也应当征集,尽量多征集2007年入学的在校大学生和应届大学毕业生。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要加强对适龄青年的病史调查,坚决杜绝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以及有吸毒史的青年征集入伍。今年还要全面展开对应征青年心理检测工作,杜绝有心理疾病的青年征集入伍。政治条件,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现实表现好。应征青年必须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报名应征,持准检证进县(市、区)体检站体检。经政审、体检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记者:今冬征兵工作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石参谋长:今冬征兵工作的时间安排是:11月4日前主要是搞好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工作,应征青年按照规定参加报名;征兵体检工作从11月5日开始,到15日基本结束;11月16日至12月9日为政审定兵阶段,主要是对体检合格青年进行政治审查,确定入伍对象;12月10日至12月底为交接、输送阶段,新兵陆续离开家乡,奔赴军营。 记者:在确保兵员质量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石参谋长:多年来,我市征兵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和广大征兵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兵员质量逐年得到提高。但也应该看到,在新的形势下,征兵工作也面临着新的问题,“征兵难、征兵冷”的问题逐渐突出,加之我军现代化建设对兵员要求越来越高,为了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把向部队输送合格兵员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我们采取了“五条”措施:一是政治上,要全面、细致、真实地了解应征青年的政治表现和现实表现,保证向部队输送思想进步、政治绝对可靠的优秀青年。二是身体上,要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认真搞好体格检查,并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操作规程和施检方法,全市展开新兵心理检测,下功夫堵塞漏洞,严禁把患有传染病、慢性病等明显不合格的青年征入部队,确保所征兵员身体合格。三是文化上,杜绝假文凭、假学历等弄虚作假的现象。要把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和全日制高等学校当年毕业生作为征集重点。四是年龄上,对不合征集年龄的要多做劝退工作;对故意隐瞒真实年龄的要进行批评教育。五是坚持集体定兵把关,公开预定新兵名单。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要根据调查走访情况,组织卫生部门、公安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兵部队负责人共同召开定兵会议,对体检政审合格对象进行全面衡量,按照择优征集的原则,确定新兵名单和分配去向。凡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列入定兵方案。预定新兵名单确定后,要在县、乡、街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对公示中没有不良反映或有反映但调查不属实的,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对群众举报有严重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仅要坚决取消其预定新兵资格,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从而确保新兵质量。 记者:如何加强征兵廉政建设,防止和纠正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石参谋长:今年我们主要抓三点:一是抓队伍建设,挑选思想好、作风好、业务熟、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征兵工作,并加强对他们的学习、考察和监督,发现利用职权搞不正之风的,要及时调离征兵工作岗位。二是抓制度纪律。健全制约机制,加强纪律监督和群众监督,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堵塞各种漏洞,今年,市纪委、军分区纪委派出专门工作人员全程参加征兵工作,市纪委、军分区政治部、军分区纪委、市监察局还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今冬征兵纪检工作的通知》。三是抓违纪查处。对无视征兵纪律,违反规定搞不正之风的人和事,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以维护法制的严肃性,确保全市征兵工作顺利进行。诚意欢迎全市人民群众予以监督。我深信,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各级各部门一定会以全新的姿态、高昂的激情,与接兵部队一起,保质保量完成上级赋予我市的征兵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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